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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雙閃 作品

第5章 初一時期的生活(大結局)

    

運動會如期而至。

我不能參加運動會。

體育老師和同學們都有點失望。

王誌輝說:“要是暢哥冇有受傷那就好了。”

運動會開幕式十分炫酷,一排排的禮炮跟不要錢一樣。

色彩斑斕的煙霧把太陽都遮蔽了。

王誌輝根本開心不起來。

澤哥:“閃哥!

咱們校長真有錢。”

閃哥:”那不廢話嗎?

那傢夥至少有幾百萬存款。”

澤哥:“有點東西。”

主持人:“歡迎大家來參加運動會,這次運動會,我們有幸請來了教育局副局長來參觀本次比賽。”

第一個項目是100米短跑預備賽,王誌輝輕輕鬆鬆拿下第一。

預備賽完了是淘汰賽,淘汰賽完了是晉級賽,最後是決賽。

運動會舉行了1個多小時,王誌輝艱難挺進決賽。

澤哥,閃哥以及同班同學都在給輝哥加油打氣。

王誌輝自信心拉滿,以領先對手0.01秒拿下冠軍。

運動會最重要的就是短跑。

這個比完,其他的也提不起興趣。

七年級2班所有同學回了班。

要說最高興的還得是體育老師。

不知道的以為是從精神病院跑出來的。

範主任:“把數學書拿出來,把前幾天學的公式背會,我去個廁所。”

閃哥掉頭跟澤哥說話。

讓範主任看見了,範主任抽出那個七匹狼就從後門進來打澤哥和閃哥。

閃哥抓住範主任的七匹狼說:“給個麵子不要管我們了。”

範主任上去就是給了閃哥一腳說:“我一會就考你背公式,你應該知道背不下來的後果。”

澤哥看見好哥們被欺負。

向範主任上去就是一拳。

範主任不僅冇事,還能做到回頭反打。

範主任:“七匹狼之策進化——閃電九連鞭。”

抽的澤哥表現出反祖行為。

通俗來講就是跟猴子冇什麼區彆。

澤哥連夜自創大招“單拳爆頭”威力之大,毀天滅地。

班上的王十一被安排到和張行澤做同桌。

起初張行澤對這個同桌很牴觸。

但是慢慢的也冇那麼討厭他了。

王十一成績比主角李萬暢還低。

好吃懶做,不洗頭,邋裡邋遢,不問他名字,根本不知道他是誰。

他喜歡華為mate係列的手機。

他拿手機進學校,老師也不會管他,老師根本就不敢靠近他。

就連號稱“在範主任的教育下冇有不聽話的學生”的範雲軍也拿他冇辦法。

他喜歡關於海神的動畫片。

經常模仿某動畫片的人物。

托關係讓人打造一柄三叉戟。

每天有事冇事擺弄那把三叉戟。

這柄三叉戟重77斤,能單手舉起來這把武器的也隻有王十一了吧。

其實,王十一變的邋裡邋遢是有原因的。

他年齡要比正常的初一大,他上幼兒園太遲了。

導致他17歲了還是初一年級。

他不願意看到同學被欺負,即使麵對比自己還強的對手也冇有求饒。

他秉承著儘量能不出手就不出手的原則行走在江湖中。

在當地被稱為“學生的守護神”霸淩也很少出現在這個城市。

隻是因為自己的好心,被學生的家長誤會。

從此墮落,成為一個己經被遺忘的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