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4章 豬吃人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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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本來不及思考。

眼看著黑色轎車距離江璃隻有三米。

江璃的腎上腺素「騰」地飆上來。

她憋著一口氣,快跑兩步,往車道旁邊跳著撲過去!

江璃剛躲開攻擊,那輛黑色的轎車,就又猛打方向盤,一腳油門朝江璃的位置衝過來!

汽車的特點是直行速度快,但轉彎卻不夠靈活。

江璃利用這一點,連續三次,都是驚險避開!

這幾個回合下來,江璃的體力倒是撐得住。

但是這場車撞人事件,如果儘快不結束,早晚會出事!

車裡的院長,明顯是要對江璃下死手。

不行……

不能再耗下去!

江璃必須想出一個辦法,躲開院長的追擊。

江璃現在所處的這塊區域是醫院廣場,適合跑,但是不適合躲。

所以最好的辦法,是躲進醫院大樓裡!

江璃拚了命地往大樓狂奔。

而院長的車,卻陡然調轉了方向,衝在了江璃的前頭,擋住她的去路。

又是「嗡」地一聲引擎聲響。

院長露出陰險的眼神,咬緊牙關朝江璃撞過來。

江璃的附近,已經冇有障礙物可以躲避。

她的眼神看向旁邊。

現在,隻剩下了「夜間小賣部」!

瘋人院小賣部守則第一條:

【門口的黑狗是老闆的寶貝,切記,千萬不要弄壞。】

冇時間了……

賭一把!!

江璃拚儘全力,朝著小賣部的方向衝去。

生死一線,就看小賣部老闆的實力了!

在黑色轎車即將撞到江璃的最後幾米,江璃快步衝到了那尊黑狗石雕的後麵。

與此同時。

尖銳的剎車聲響起,在寂靜的夜裡分外刺耳。

院長瞳孔一縮,瘋狂踩緊剎車——

車頭眼看著要撞上黑狗雕像的鼻子,院長的車卻一個漂移轉過去。

轎車劃出一道弧線,偏離了方向。

而車子也失控地在原地轉了四五個圈。

最後,才緩緩停住。

江璃心有餘悸地癱坐在黑狗後麵,捂著胸口,大氣喘個不停。

好不容易從眩暈中緩過來的院長,通過車窗外的後視鏡,陰冷地剜了江璃一眼。

最後,迫不得已,才悻悻駕著車,離開了醫院。

江璃看到院長的車,這次是真的出了大鐵門。

她軟坐在地上,那顆「砰砰」直跳的心臟,才終於漸漸平復下來。

贏了……

這次賭贏了。

這家瘋人院的院長,他也不敢惹小賣部的史老闆。

這個史老闆,究竟是何方神聖?

不僅夜間開店,「迎接各種賓客」,甚至連院長都不敢得罪他。

江璃又歇了幾口氣,才扶著雕像,從冰涼的地上爬起來。

她剛一起身,就發現小賣部的史老闆,手裡端了一碗熱湯,正蹲在門口的另外一邊看戲。

「呦,小姑娘命挺大。」史老闆衝江璃笑,「來者是客,進店裡坐坐?」

江璃看到這個史老闆的一瞬間,突然反應過來,這眼熟的麵孔……

他不就是之前遇到過的棺材鋪老闆?

「是你?」江璃盯著老闆,「上回見過。」

史老闆笑了一下,「是我,又見麵了。」

江璃調侃:「你業務還挺廣。」

史老闆接話,「那可不,你可是答應過,要經常來照顧俺家生意。你不會忘了吧?」

江璃突然想起來,印象當中,確實是有這麼一件事。

「進店看看吧。」

史老闆說完話,又將碗送到嘴邊,吸溜了一口肉湯,起身走進了店裡。

小賣部門口的風鈴,被夜風吹了兩下,發出悅耳的「叮叮」聲。

江璃站在門口,盯著店鋪看了一眼。

晦暗的黃色燈光,充滿了整間小賣部。

小賣部的屋頂上方,掛了很多的洋娃娃。

一根根繩子垂下來,纏著洋娃娃的脖子。

看起來很像是吊死在這裡的小孩。

而且,這店鋪裡出售的東西也千奇百怪。

人的臉皮、帶血的布鞋、殘肢斷體,什麼都有。

除此以外,還有半死不活的老鼠、剛蛻的蛇皮、帶血囊的收縮刀,等等。

每一件物品上,都掛了標簽,標註了那些東西原先主人的姓氏。

江璃看了一眼牆上的規則。

【瘋人院-小賣部守則】

【1、門口的黑狗是老闆的寶貝,切記,千萬不要弄壞。】

【2、夜間小賣部在00:00-07:00開放,歡迎各種賓客光臨。】

【3、本店採取「物物交換」的方式售賣商品,遵循等價原則。】

【4、商品出店,不退不換。如有問題,概不負責。】

【5、進店必須消費,非誠勿擾。】

【6、離開店鋪前,請在門口的豎牌上敲擊三下。】

江璃走進店裡,看到了牆上掛著史老闆的全家福。

是他和一個女人的合照。

江璃問:「史老闆,你的妻子冇和你在一起嗎?」

江璃如果冇猜錯的話,上次和史老闆見麵,他家裡的那條黑狗,就是他真正的妻子。

因為那黑狗,不怕羊肉味香囊,根本就不是狗。

聽到江璃的問話,史老闆的臉上閃過一縷憂傷。

他神色黯淡地揭開鍋蓋,裡麵是一大鍋肉湯,香氣撲鼻。

聞著這怪異的味道,江璃似乎猜到了什麼,眉頭微皺。

史老闆端著他吃空的碗,又從裡麵盛出來幾塊狗肉。

他埋著頭,神色黯淡地吃了一口狗肉,艱難地吞進肚子裡。

「你說錯了。」史老闆抬頭,迴應江璃的問題,「我和我的妻子……我們永遠在一起。」

江璃的身側後方,有一塊高兩米的落地鏡。

她冇有回頭去看。

因為黑夜守則第八條:

【晚上不要照鏡子,這是忠告。一旦觸犯本條,請在五分鐘之內入眠。放輕鬆,第二天你會忘記這段可怕的經歷。】

這條規則是真的。

江璃有意避開了鏡子的方向,開始選購商品。

但是透過鏡子,史老闆卻看到,那裡麵的人不是江璃,而是一隻半貓半豬的怪物。

本來是小貓的身軀,但卻有60%都變成了小豬。

江璃在店裡繞了幾圈。

史老闆拿著晾衣叉,從屋頂取下來一個小孩,又推銷道:「要吃點夜宵嗎?老鼠,還是娃娃?」

史老闆衝江璃遞過去一個娃娃,「我覺得你可能更喜歡吃這個。」

江璃詫異地看了史老闆一眼,冇有伸手去接。

史老闆自顧自說:

「以前我們老家,就經常圈養@#&。

有一次,有個小娃娃調皮,去@#&的屋裡蹲廁所。

後來被家裡人發現的時候,小娃娃的身上全是血,四肢和內臟全部被@#&啃食殆儘。」

史老闆說的話裡,有一個詞,江璃始終聽不清楚。

似乎是被係統有意消音處理過。

雖然聽不清,但是這個故事,江璃卻聽說過。

這個故事,說的是「豬」吃人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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